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重要論述綜述(四)
“在整個發展過程中,我們都要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不能只講索取不講投入,不能只講發展不講保護,不能只講利用不講修復,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多謀打基礎、利長遠的善事,多干保護自然、修復生態的實事,多做治山理水、顯山露水的好事,讓群眾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讓自然生態美景永駐人間,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2018年5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指出。
2020年1月6日,習近平主席在給世界大學氣候變化聯盟的學生代表回信中指出:“40多年前,我在中國西部黃土高原上的一個小村莊勞動生活多年,當時那個地區的生態環境曾因過度開發而受到嚴重破壞,老百姓生活也陷于貧困。我從那時起就認識到,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對自然的傷害最終會傷及人類自己。”
“我多次強調,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類必須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這次疫情防控使我們更加深切地認識到,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必須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來謀劃經濟社會發展。”2020年4月1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時指出,“越來越多的人類活動不斷觸及自然生態的邊界和底線。要為自然守住安全邊界和底線,形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