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
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四)
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五中全會也明確提出要健全防災減災救災體制、加強防災減災能力。二〇一五年五月,中央政治局以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為題進行集體學習,我在講話中強調,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在唐山市考察工作結束時的講話》(2016年7月28日)
安全生產,要堅持防患于未然。要繼續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做到“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要采用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暗查暗訪,特別是要深查地下油氣管網這樣的隱蔽致災隱患。要加大隱患整改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責任制,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務必見到成效。
——2013年11月25日,在青島黃島經濟開發區考察輸油管線泄漏引發爆燃事故搶險工作時強調